添加日期:2018-07-23
近日,一則“亞馬(mǎ)遜「AWS」涉嫌商标侵權被告,遭索賠 3 億元”的消息,在網絡(luò)上受到熱議。
據悉,北京炎黃盈動(dòng)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将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與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其許可使用“AWS”标識經營雲計算服務,侵犯瞭(le)其對“AWS”商标享有的專用權,将二者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截圖來源於百度搜索)
小編(biān)在北京炎黃盈動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官方網站發現瞭(le)一則公告消息,消息顯示,2018年7月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炎黃盈動訴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權案件。
公告顯示,AWS是北京炎黃盈動科技公司的核心品牌,於2004年申請注冊,並(bìng)於2008年2月17日獲得使用許可,經營範圍包括“雲計算”、“計算機軟件設計”等項目。而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事先明確知曉炎黃盈動“AWS”注冊商标的情形下,未經炎黃盈動許可,強行以“AWS”、“”标識運營和提供雲計算服務,其使用的“AWS”标識與炎黃盈動注冊商标構成使用在相同類似服務上的相同商标,其使用的“”标識與炎黃盈動注冊商标構成使用在相同類似服務上的高度近似商标,亞馬遜通及光環新網的行爲導緻瞭(le)相關公衆的混淆誤認,背離瞭(le)誠實信用原則,涉嫌嚴重侵害炎黃盈動的“AWS”商标權。
公告最後一段提到,知識産(chǎn)權制度的目的是有效保護創新成果,維持市場(chǎng)秩序,實現公平競争。海外企業在中國應該遵守中國的知識産(chǎn)權法律,應該尊重中國企業的知識産(chǎn)權。炎黃盈動在AWS品牌方面也将依法維護自身商标權利,不容忍任何侵權行爲。
據瞭(le)解,此前炎黃盈動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在商業經營行爲中使用“AWS”或與之近似的标識,共同賠償其經濟損失3億元,並(bìng)在《中國知識産權報》上刊登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
公告原文:
(來源於(yú)北京京炎黃盈動(dòng)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官方網站)
炎黃盈動(dòng)所擁有的“AWS”注冊(cè)商标信息
小編通過中國商标網查詢到炎黃盈動(dòng)所擁有的“AWS”注冊(cè)商标信息,如下圖。
“AWS”42類商标覆蓋(gài)“雲計算”、“計算機(jī)軟件設計”等服務領域
截止7月19日,炎黃盈動(dòng)公司共注冊(cè)28件商标
目前,小編(biān)還未找到北京炎黃盈動(dòng)科技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訴亞馬遜通技術服務(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光環新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權案件索賠3億元的具體訴求情況,将會持續關注,等待案件後續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