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8-03-23
據悉,印度消費者事務、食品和公共分配部部長Ram Vilas Paswan 表示,已做好準備(bèi)推動新《消費者保護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 2018)生效,電商市場将面臨更多的法律約束,並(bìng)背負更多的責任。
這一法案将如何影響電商企業?
針對亞馬遜印度站對賣家在其平台上售假毫無作爲,全印度網絡供應商協會(AIOVA)曾一度表示瞭(le)他們的擔憂。另外,該協會要求政府頒(bān)布相關法律保護賣家和供應商。
此外,京東、聚美優品、京東、拉手網等中國領先的電商平台都曾被發現在印度銷售假冒産(chǎn)品。阿裏巴巴還被指控過爲展示其領先地位,進行瞭(le)數據僞造。
法案要求電商零售商和平台對其平台上銷售的殘次産品、假冒産品負責。
根據印度《信息技術法案》和印度工業政策與促進總局(DIPP)指南,目前印度電(diàn)商企業被視爲電(diàn)商平台和技術平台提供商,是買家和賣家之間的協調(diào)員。
但2018年新《消費者保護法》頒布之後,電商公司需要在消費者事務部登記平台,也必須披露其業務細節和賣家協議。電商公司還需向有關部門告知,他們存儲的消費者數據的意圖和用途。法案還将深入探讨電商公司在向廣告商或其他人分享消費者相關信息時,是否需要征得瞭當事人同意。
到目前爲止,電(diàn)商公司在應用機器語音和人工智能時使用瞭(le)大量消費者數據。爲獲得人工智能驅動的一些功能,電(diàn)商公司常常将消費者數據發送給人工智能公司。新法案出台後,電(diàn)商公司将有可能不能再進行這類數據的分享。
電商公司的擔憂
針對新法案,許多電商公司向當(dāng)局緻函,表示這将導緻業務不能順利運行,造成不必要的問題和麻煩,而且可能使電商公司爲瞭(le)澄清和解決問題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事實上,新《消費者保護法》並(bìng)不是電商公司和初創企業面臨的唯一障礙。在過去的一年裏,印度政策不斷發生變化(如GST稅改、源頭征稅制度等)對電商整體市場産生瞭(le)不同程度的影響。
據瞭(le)解,來自印度工商聯合會(FICCI)、印度工業聯合會(CII)、亞馬遜印度站和其他電商公司的代表們已經與印度消費者事務部秘書Avinash K Srivastava會面,表達瞭(le)新法案将對印度電商市場(chǎng)業務運轉造成過度管控的擔憂。
(來源/雨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