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口罩行業變成瞭“香馍馍”
疫情仍在持續。口罩、防護服乃至額溫槍,原本都是不起眼的小産(chǎn)業,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突然被推到瞭(le)事關國計民生的風口浪尖上。各路人馬紛紛入局,大顯神通,這也緻口罩等醫療物資市場淩亂不堪,各種假貨、非标産(chǎn)品滿天飛,甚至飛到瞭(le)國外,給瞭(le)國外诋毀中國的機會。
此前,國家已針對醫療物資出口接連發布5号、12号公告,以及公布黑白名單,違法違規出口不合格口罩等物資企業通告等,希望以此加強口罩等物資的出口管控,保障市場(chǎng)流通産(chǎn)品的質量。
雖然國家對醫療物資制售、出口等市場(chǎng)管理愈加嚴格,但是依然有很多企業頂(dǐng)風作案,違法違規制售、出口。
對此,海關多次提醒,在出口相關防疫物資時必須嚴格履行如實申報責任。對違法、失信企業,海關将加大曝光力度,通過提高查驗比例、加大稽核查頻次、開展多部門信用聯合懲戒等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讓違法失信者寸步難行。
對出口經檢驗不合格商品,或出口屬於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将依法依規採取責令停止出口、沒收違法所得、沒收出口商品、罰款等處罰措施,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具體措施
一、企業被行政立案調查的,正在申請認證高信用企業的,海關将終止認證;處罰決定作出後,處罰信息将作爲企業信用管理的依據,降爲失信企業的,海關将對其進出口貨物採(cǎi)取100%查驗、全額擔保、不适用“兩步申報(bào)”制度、不予免除查驗吊裝、移位、倉儲等費用、不适用彙總征稅制度等懲戒措施。
二、企業被刑事立案偵查的,暫停适用相應高信用企業管理措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認定爲失信企業,對其採(cǎi)取上述懲(chéng)戒措施。
三、企業違法被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後,海關将根據國家信用體系建設的要求,将被處罰企業的違法信息歸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關部門開展協同監管或聯合懲戒。包括限制申請配額、限制申請國家财政資金支持、限制參(cān)與政府採(cǎi)購活動以及限制向金融機構貸款等。
四、企業被處罰的,海關将向商務主管部門通報(bào)企業被處罰信息,由其暫停企業的對外貿易經營活動,海關根據商務主管部門的決定對該企業的進出口貨物不予辦(bàn)理報(bào)關驗放。
五、從事市場採(cǎi)購的企業違法的,海關将企業的被處罰信息通報(bào)商務主管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從事市場採(cǎi)購貿易的資格。
六、報(bào)關企業、出入境快件企業未履行合理審查義務的,海關在對其處(chù)以罰款的同時,将視情節暫停其報(bào)關業務。
七、海關将加大對被處(chù)罰單位違法情事的曝光力度,除在海關總署、直屬海關互聯網站和地方信用網站公開被處(chù)罰單位相關信息外,還将通過微博、微信等客戶端以及各種媒體将案件信息公之於(yú)衆,使違法者無處(chù)遁行。
盡管如此,很多企業還是沒有禁受得住金錢的誘惑,頂風作案!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通報瞭第十八批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産品的典型案例。此前的案例中,都是生産、銷售三無口罩、假冒僞劣口罩,這次竟然出現瞭自己造機器生産“三無”口罩的“硬核”操作!
小編(biān)将這些案例整理如下,希望大家引以爲(wèi)戒!
1、湖北省仙桃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湖北仙盟衛生防護用品有限公司生産、銷售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标準口罩産品案
2020年2月28日,湖北省仙桃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仙桃市防疫指揮部統一部署,對湖北仙盟衛生防護用品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並(bìng)對當事人生産(chǎn)的某批次一次性口罩産(chǎn)品進行抽樣送檢。經查,上述批次的口罩産(chǎn)品過濾效率和标識等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标準要求,爲不合格産(chǎn)品,涉案口罩共計13.2萬隻。
仙桃市市場(chǎng)監管局經立案調查責令當事人作出立即停止違法行爲,並(bìng)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合格一次性口罩13.2萬隻,罰款39.6萬元的行政處罰。
2、湖北省仙桃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湖北仙桃市耀威機械有限公司生産、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口罩案
2020年1月29日,湖北省仙桃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襄陽市市場監管局通報(bào)的案件線索,對湖北仙桃市耀威機械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疫情期間使用自己生産(chǎn)的自動口罩機共生産(chǎn)無産(chǎn)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無中文标明的真實廠名廠址的一次性口罩11萬隻,已售出8萬隻,捐贈1.2萬隻,庫存1.8萬隻。
仙桃市市場監管局經立案調查,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生産(chǎn)、銷售上述口罩的行爲,並(bìng)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上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口罩1.8萬隻,罰款46.64萬元的行政處罰。
3、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北京喾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僞造認證标志等質量标志案
2020年4月15日,北京市昌平區市場(chǎng)監管局根據市局案件線索,對北京喾之康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當事人未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擅自在其委托山東雲傑永盛防護用品有限公司生産(chǎn)的“質誠”牌“PM2.5口罩(透氣型)”産(chǎn)品包裝上标稱“本品已通過ISO9001 ISO13485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涉案産(chǎn)品共5000個,貨值金額8萬元,違法所得1.64萬元。昌平區市場(chǎng)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責令改正,罰款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64萬元的行政處罰。
4、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州第六十六分店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2020年1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市場(chǎng)監管局根據相關線索,對福建永惠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福州第六十六分店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dāng)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定點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時涉嫌截留口罩等防控物資1300個,導緻衆多消費者來店内買不到口罩,擾亂正常市場(chǎng)經濟秩序,侵害消費者權益。
鼓樓區市場(chǎng)監管局經立案調查,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000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chù)罰。
5、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廣東廣州市标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開展認證活動案
2020年4月1日,根據市場監管總局交辦線索,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對廣東廣州市标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執法檢查。經查,廣州市标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通過劉某介紹,收到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産品認證申請,分别於3月2日及3月6日共出具瞭虛假證書4張,共獲利5000元。
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管局經立案調查,對廣州市标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000元,罰款23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劉某作出責令改正,罰款3萬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