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A已經做瞭3年的亞馬遜FBA賣家,聲稱自己在這期間犯瞭很多錯誤。他喜歡把自己的經曆分享出來,希望同行們也能從中吸取教訓,避免同樣的錯誤。
賣家5000件貨物被美國海關沒收
“這絕對是我職業生涯中最大的損失!我失去瞭一整個集裝箱,裏面有5000件貨物,還不得不停止銷售兩個賣得最好的産品。”
通常情況下,小A不會向其他賣家透露自己的産品。因爲不再賣這個産品瞭,所以就分享瞭出來↓
這個磁性畫闆是他開始銷售的第一批産品之一,本來一切都很順利。雖然開始的時候規模很小,隻採購瞭1000件商品,但每次重新採購的時候訂單數量都在增加。
“我甚至在産品系列中增加瞭這個産品的另一個變體,我對我的FBA業務感覺很好。”
當小A的第四個採購訂單(總共5000件商品)正在進行中時,貨代通知他有延誤。經過一番研究,小A認爲這可能是一個正常的例行檢查,沒有什麽可擔心的,直到收到以下來自美國海關的郵件↓
親愛的XXX,
我是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的一名合規官。我與您聯系是通知您關於XXX号入境貨物的事情,該貨物於X年X月X日進入華盛頓州XXXX港。登記的進口商爲XXX,最終收貨人爲X,你的名字是由你的進口商經紀人XXX提供給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職員的。
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職員收集瞭XXX樣本,以確定是否符合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對兒童産品的強制性标準。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将樣本編号指定爲:
1,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樣本編号XXX
2,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樣本編号XXX
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對産品及其年齡定位進行瞭評估,確定其适合年齡在3歲以下(19 - 35個月)的兒童,這意味著産品需要滿足小零部件檢測的要求,而該産品的磁鐵附件符合小部件定義,因此該産品違反瞭針對3歲以下兒童産品的小零部件法規。此外,經過使用和濫用測試,塑料部分的小部件斷裂,這也符合小零部件的定義。随信附上測試報告供您審閱。更多關於小零部件及其需求的信息可以在這裏找到。
由於上述違規行爲,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職員要求沒收已抽樣的産品,並要求您同意。
“他們沒收瞭我所有的産品!因爲我賣的是有小零部件的産品。如果你賣的也是有小零部件的産品,是不允許針對三歲以下小孩的,你應該在你的包裝上貼上這樣的标簽↓”
小A也貼瞭這個貼紙,但他犯瞭一個錯誤,他的包裝上有一個小孩,明顯不到三歲。正因爲如此,美國海關認爲,他的産品定位是三歲以下的兒童,因此沒收瞭他的全部貨物。
隻因爲包裝上的一個小孩,産品就被沒收瞭,是不是很虧?!那麽,什麽是小零部件?什麽樣的産品需要遵守小零部件法規?小零部件法規的目的是什麽? 我們都瞭解一下,避免同樣的錯誤。
有關美國的小零部件法規
一,小零部件法規的目的是什麽?
本規定爲防止3歲以下兒童可能将小零部件放入口中而導緻窒息、吸入和吞咽所造成的死傷。規定禁止準備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和其它物品含有小零部件或者在破碎時會産生小部件。
二,什麽是小零部件?
小零部件是指可以完全進入一個2.25英寸長、1.25英寸寬的特制檢測圓筒的任何物品,這大約是一個3歲以下幼童完全張開的喉嚨的尺寸,如下圖所示↓
小零部件檢測裝置
小零部件可以是:
1,一件完整的玩具或物品;
2,玩具、遊戲或其它物品的一個單獨的組成部分;
3, 在模拟兒童使用或濫用的檢測中脫落的玩具或物品的一部分。
如果小零部件可以完整地放入檢測圓筒,而且這個小零部件來自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産品,則該玩具或産品屬違禁物品,因爲小零部件構成窒息風險。
三,哪些産品必須符合這項法規?
此法規涵蓋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産品。這些産品包括廣泛的物品, 如玩具、娃娃、拼圖、育兒設備、嬰兒家具和設備,比如玩耍圍欄、手推車、嬰兒搖椅和運動器材。更詳盡的名單參見《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1.2部分。
可以獲得小零部件法規豁免的玩具和産品↓
氣球、書籍和其它紙制品、唱片、書寫材料,比如蠟筆、粉筆、鉛筆和鋼筆、橡皮泥及類似産品、指畫顔料、水彩和其它顔料套裝可以獲得豁免,因爲它們的生産方式使其無法在使用和濫用檢測時免於破碎成小零部件。
兒童的衣服和裝飾品,比如鞋帶孔和扣子,以及裝飾、喂食和衛生用品,比如尿布别針和夾子、發夾、牙刷、喝水玻璃杯、盤子和食用器具也可豁免,因爲它們需要小尺寸才能履行預期目的。參見《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1.3和4(b)條款。
撥浪鼓和橡膠奶嘴受它們自己的小零部件法規管轄,參見聯邦法典第16卷1510.3和1511.4(d) 條款。
四,生産商如何確定哪些玩具或其它産品是“準備”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
1,本法規列出瞭一些準備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産品的常見例子。(《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1.2(a)條款);
2,本法規使用三個因素來確定一件玩具是否準備爲3歲以下兒童使用
①,生産商陳述的意圖,如在标簽上所說的年齡;
②,産品按某個年齡的兒童使用所做的廣告、推廣和營銷;
③,以及産品或者玩具是否被普遍認爲是準備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
請參閱《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1.2(b)條款。
五,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和兒童産品必須符合哪些小零部件檢測規定?
這些玩具和産品在撞擊、彎曲、扭曲和拉力的作用下,必須無法産生能完全裝進小零部件圓桶的碎片。這些檢測模拟玩具被3歲以下兒童正常使用和濫用時所經受的力量。如果這些力量導緻部件脫落,而且脫落的部件能完全放入圓桶中,則這些部件對3歲以下兒童構成窒息、吸入或吞咽的風險。
《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0.51部分包含檢測程序以及模拟0至18個月的嬰兒使用和濫用的力量。《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0.52部分包含檢測程序和模拟18至36個月幼童使用和濫用的力量。
六,其它三歲以下兒童産品必須遵守的指南或者法規
玩具和兒童産品不得有危險的銳利尖頭(《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0.48部分)或邊緣(《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0.49部分);
油漆或任何其它類似表面塗層中的鉛含量不能超過0.06%(《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303部分),不得包含其它有害化學物質(《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0.3(a)(15)部分),或超過可燃性限制(《美國聯邦法規》第16卷1500.44部分)。
(文章來(lái)源/億恩網(wǎng) 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