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8-10-26
近日,獲悉,海關總署發布關於(y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公告,内容指出,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yú)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8〕49号),海關總署決定對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進行相應調整,歸類原則和完稅價格確(què)定原則不變,時間自2018年11月1日起生效。
根據公告,新歸類表包含27個物品類别,依次列明稅号、範圍和稅率。以“食品、飲料、藥品”爲例,其稅号爲01000000,範圍是“食品:包括包括乳制品、糖制品、調味品,人參(cān)、高麗參(cān)、紅參(cān)、奶粉及其他保健品、補(bǔ)品等;飲料:包括礦泉水、汽水,咖啡、茶,其他無酒精飲料;藥品:包括中藥酒等。”其稅率爲15%,針對紡織品及其制成品25%、箱包鞋靴25%、化妝品及洗護用品50%或25%、廚衛用具及小家電25%、運動用品及釣魚用品25%等。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國家還規定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抗癌藥品。
據瞭(le)解到,早在2016年食品及飲料稅率爲15%、紡織品及其制成品30%、箱包及鞋靴30%、化妝品及洗護用品30%,多數産(chǎn)品今年在稅率上都有所下調。
以下爲表單截圖:





(來源/雨果網)